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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工作制度
一、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。坚持正常的党内组织生活,对党员队伍进行全面的思想教育。
二、严格程序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坚持“群众测评、党员推荐、社会公示”三项制度,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。
三、加强党员队伍管理。落实党内监督机制,进行党风党纪教育,提高党员素质;加强和改进对离、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;严格外出党员登记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。
四、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权利。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,党的任何一级组织、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。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,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,不准煽动、参入群众集访和越级上访,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,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。
五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评议一次。可结合工作总结、年度目标考核、评先树优等工作一起进行。通过评议,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确定党员评议的等次,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,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置。
六、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。党员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,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。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、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,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,过好双重组织生活。
七、实行党员目标管理。按党章规定,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情况,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、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,通过定期检查、考核,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八、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。教育党员按时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,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。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,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。党费由党总支、党支部统一收齐,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上缴主管部门,主管部门按时上交县委组织部。
九、深入基层、调查研究。及时掌握党员动态,提出解决新问题的建议、方法和措施。